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在河南郑州,过去有一种“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指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之一患有规定内的,如癌症、尿毒症等重大疾病,可以提取公积金用来支付医疗费用。
倘若不幸患上大病,对于一般工薪阶层来说,巨额医药费是一个沉重的负担。有人认为,这时动用公积金救命无可厚非。不过,郑州市从5月2日起将叫停这项政策,即取消九种重大疾病使用公积金。叫停的依据是什么?各方如何反应?新政策影响几何?
在郑州街头,听说公积金取消了大病提取使用功能,一些市民很不满意:“毕竟这是自己的钱,取不出来,万一有意外情况,人也没了,钱也取不出来。”
2007年《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曾就提取住房公积金作出了具体规定: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患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重大器官移植手术等9种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2007版《提取办法》的出台,有着资金宽裕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