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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代办提现
成都公积金又出新规!市民提取金额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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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9
2018年7月,原创文章
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时,只需本人如实填写《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取消非联名卡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时需提供由单位出具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提取次数增加
以前针对租住商住商品住房和公共租住房提取频次为每年可申请提取两次。现在新规调整为每季度可提取一次,即一年最多可提取四次。
此外,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业务可由单位代办调整为可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代办。
3提取金额放宽
按照中央、省、市租购并举要求,新规取消了以前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的50%”的规定。
新规实施后,承租商品住房的提取金额应符合以下两点:
1.不超过已支付的房租,计算方式为:月租金×申请时已承租时间
2.不超过租房提取限额
4提取限额提高
将以前位于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的公积金提取限额由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5万元调整为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职工及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2万元。
其他区(市)县提取限额未作调整。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方面表示,这样的调整主要保证了成都市租房提取政策的稳定和连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惠与公平。
新规确实加了一些福利
但是提取公积金依然不简单
提取申请时间是多久?
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跟着青羊君接着往下看!
1提取证明材料
(一)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提供:
1.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二)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提供:
1.房屋产权证
2.购房款发票
注:
1.如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未取得产权证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
2.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2提取身份证明
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
还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婚姻关系证明,可由配偶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