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取公积金用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实际支付费用。
2、购买商品房,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购房合同备案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3、购买二手房,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过户后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
4、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出具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
5、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经济适用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签章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
6、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个月内偿还的贷款本息。
7、租赁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提取时承租职工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且不超过规定限额和承租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8、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不超过个人所负担医疗费用。
9、因在于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不超过实际住房损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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