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为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4年8月,是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正局级事业单位。下设10个职能处(室)和城区、新都、龙泉驿等15个管理部以及省级、铁路、石油3个分中心。中心对15个管理部实行垂直管理,对3个分中心实行授权管理。
截止2009年底,我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达362.58亿元,归集余额183.89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82.23亿元,累计发放贷款户数113547户。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包括:
一、单位业务
(1)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职工个人帐户设立
(2)汇缴业务
(3)补缴业务
(4)调整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业务
(5)封存业务
(6)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
(7)单位办理注销缴存登记业务
(8)职工个人信息变更业务
二、个人业务:
(1)非住房消费提取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3)住房消费提取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在邛崃、蒲江、金堂、大邑、新津、郫县、崇州、龙泉驿、彭州、都江堰、新都、青白江、温江、双流十四个区(市)、县设立了垂直管理办事机构。以下是各管理部联系方式表: